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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五、录取
  (一)成绩的使用
   1.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各院(系)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各院(系)学科专业规模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单考考生、MBA考生只能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2011年我校继续在硕士研究生中全面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奖助办法参见相关文件。
  (四)保留入学资格
  考生确因工作原因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由考生本人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经所报考的院(系)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一律按自筹经费录取,依照资格返回申请入学时国家和学校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办理。

  六、监督和复议
  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议制度、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招办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研究生院向院(系)调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复议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复试录取阶段研究生院的联系电话为:80798475
  学校纪检的监督电话为:61772411
  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监督电话为:8283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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