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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兰州交通大学接收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办法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兰州交通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者,请于2007年10月10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到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我校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学校参加体检和复试,复试时间安排在10月16日前。
  3、我校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对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7天公示,并将接收函发至申请人所在学校或学院。
  4、接到我校接收函的申请人,请将省级招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交费、照相等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
  四、录取
  1.《兰州交通大学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或受到纪律处分。
  (3)毕业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4)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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