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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兰州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考生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届时请登录研招网下载。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科目及时间
  2014年12月15日-2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参加初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014年12月27日至29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9日8:30至
  14:30)。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9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体检
  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复试和录取
  (一)复试和复试形式
  1、复试是入学考试的一部分,是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以及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的考查。
  2、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复试前我校要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我校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复试的基本要求(即分数线),对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口试和实践技能的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推荐免试生无须参加复试。
  5、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将全面、严格复试,并采用笔试形式加试2门或2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
  6、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和会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对于报考上述三个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进行加试由招生单
  位自定。
  (二)录取及录取形式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我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3、参加统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4、招收的定向硕士研究生实行合同制。考生被录取前,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之间,必须签定定向培养合同。
  5、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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