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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优选计划实施方案

  为鼓励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进一步发挥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工作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2018年研究生招生中试行辽宁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优选计划(以下简称优选计划)。为保证优选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优选计划

  (一)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于申请参加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同时,可优先选择拟申请专业内一名博士研究生导师作为其硕士阶段指导教师,经所选择导师同意,将列为辽宁大学硕博连读优先选拔对象。

  (二)入选者在达到学业条件申请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时可不受《辽宁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关于申请条件的限制,直接参加转博考核。

  (三)转博考核通过者,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培养,经过博士研究生阶段培养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授予博士学位。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二)申请者应为具备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不含专项计划)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拟申请专业应为学术学位专业,申请者本科毕业专业一般应与拟申请硕士专业为一级学科内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四)申请者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突出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组织管理及工作程序

  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优选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优选计划实施方案、统筹管理优选计划工作。

  (二)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组成本单位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优选计划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优选计划工作方案(办法)、负责本单位参与优选计划招生的专业和导师的确定并列入当年工作方案,负责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

  工作程序

  (一)2017年9月初,在学校发布2018年优选计划实施方案后,各培养单位根据学校优选计划实施方案发布本单位优选计划工作方案(办法)。

  (二)申请者根据拟申请专业所在培养单位的安排,向拟申请专业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参加优选计划与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同时进行。

  (三)各培养单位根据申请,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复试一般为面试。对于同一申请者,申请参加优选计划与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同一次考核中完成。

  四、录取

  (一)通过优选计划考核及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申请者,即列入优选计划名单。

  (二)未通过优选计划考核,但被我校拟录取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者,自行选择是否继续以推荐免试方式攻读我校硕士学位。

  (三)优选计划入选者需经各培养单位上报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优选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其他

  (一)优选计划入选者在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硕士录取资格。

  (二)若优选计划入选者的研究生导师在该研究生转博年度没有招生资格或无法继续指导研究生,则由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重新分配导师。若该研究生不接受其所重新分配的导师,则视为其自动放弃申请转博资格。

  六、监督及申诉

  优选计划由培养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培养单位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优选计划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优选计划工作具体方案(办法)并报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优选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将对优选计划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申请人对优选计划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申诉,由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优选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核实处理。

  本方案由辽宁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七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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