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各专业计划招生数如下:
[035101]法律(非法学),01法治理论与实践(全日制),计划招生130人(已接收推免生6人)。[035101]法律(非法学),02法律实务与理论(非全日制),计划招生20人。[035102]法律(法学),01法治理论与实践(全日制),计划招生110人(已接收推免生3人)。[035102]法律(法学),02法律实务与理论(非全日制),计划招生30人。
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进入复试考生初试各科目成绩需要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
[035101]法律(非法学),01法治理论与实践,初试总分需达到359分及以上,差额复试,差额比例125%。
[035101]法律(非法学),02法律实务与理论,初试总分达到342分及以上,差额复试,差额比例130%。
[035102]法律(法学),01法治理论与实践,初试总分达到352分及以上,差额复试,差额比例123%。
[035102]法律(法学),02法律实务与理论,初试总分需达到325分及以上,差额复试,差额比例120%。
4.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姓名拼音(与“研招网”报考信息一致)于5月6日后登录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47.105.75.197:5544/ASPX/Student/StuLogin.aspx),按操作提示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参加复试的全部一志愿考生应在5月10日前完成材料提交。提交材料要求详见《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考核项目
1.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占复试成绩的20%。考生成绩未达12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80分,占复试成绩的80%;考生成绩未达测试满分的60%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考察考生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请参见《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内容说明》中关于专业复试内容的说明。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
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外,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两门考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两门考试成绩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方式为网络远程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参见《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内容说明》。
(三)复试方式
所有复试项目拟依托“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同等学力加试为网络远程笔试,其他考核项目一般为网络远程面试。
(四)复试日程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一般不少于3分钟、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一般不少于15分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一般不少于2分钟,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全日制法律(非法学),设立5个小组同时进行复试,平均每个小组考生31人,连续2日复试。
复试日期(第1日):5月14日
复试时间:上午9:00—10:00、10:10—11:10、11:20—12:00
下午13:30—14:30、14:40—15:40、15:50—16:10
复试日期(第2日):5月15日
复试时间:上午9:00—10:00、10:10—11:10、11:20—12:00
下午13:30—14:30、14:40—15:40、15:50—16:30
参见附件1专硕复试名单: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2.全日制法律(法学),设立5个小组同时进行复试,每个小组考生(26、26、26、27、27)人,连续2日复试。
复试日期(第1日):5月18日
复试时间:上午9:00—10:00、10:10—11:10、11:20—12:00
下午13:30—14:30、14:40—15:20
复试日期(第2日):5月19日
复试时间:上午9:00—10:00、10:10—11:10、11:20—12:00
下午13:30—14:30、14:40—15:20或15:40
参见附件2专硕复试名单:全日制法律(法学)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3.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设立2个小组同时进行复试,平均每个小组考生13人。
复试日期:5月20日
复试时间:上午9:00—10:00、10:10—11:10、11:20—12:00
下午13:30—14:30、14:40—15:20
参见附件3专硕复试名单: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4.非全日制法律(法学),设立3个小组同时进行复试,平均每个小组考生12人。
复试日期:5月20日
复试时间:上午9:00—10:00、10:10—11:10、11:20—11:40
下午13:30—14:30、14:40—15:20
参见附件4专硕复试名单:非全日制法律(法学)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三、申请破格或享受加分政策
具体参见《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四、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满分20分)+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80分)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0.3
2.录取规则
综合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等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对总成绩相同者,以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初试成绩总分仍相同者,以初试成绩中业务课成绩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初试成绩中业务课成绩之和仍相同者,以业务课1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业务课1仍相同者,以外语和政治课成绩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外语和政治课成绩之和仍相同者,以外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拟录取类别
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20级全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其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请相关考生于2020年6月1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姓名拼音(与“研招网”报考信息一致)登录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47.105.75.197:5544/ASPX/Student/StuLogin.aspx),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就业合同扫描件按操作提示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取。定向就业合同请到《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下载。
被我校拟录取的2020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4.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开学报到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依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开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监督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法学院(专硕)研究生办公室电话:
************,62202410。
电子信箱:lndxjm@126.com
本实施细则由法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法学院
二○二〇年五月
附件【附件1专硕复试名单: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网站公布复试名单.xlsx】
附件【附件2专硕复试名单:全日制法律(法学)网站公布复试名单.xlsx】
附件【附件3专硕复试名单: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网站公布复试名单.xlsx】
附件【附件4专硕复试名单:非全日制法律(法学)网站公布复试名单.xlsx】
- 2023-01-012022辽大英语语言文学及外应上岸经验贴
- 2021-09-06辽大金融专硕经验分享
- 2021-08-1017新闻与传播学姐的小建议
- 2021-08-01辽宁大学广播电视专业考研经验分享
- 2021-03-04三跨辽大新闻学经验贴
- 2020-07-27辽大经济学考研宝典西经练习册在此,无需购买,直接下载
- 2020-05-13辽大企业管理400+初试第一、复试第一经验分享
- 2020-05-082018年辽宁大学古代文学真题。
- 2020-03-1618MTI397分学姐详细经验分享贴
- 2020-03-0918行政管理 回忆性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