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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十、材料归档
  1.被录取为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登记表等材料转交档案室存入个人档案,定向、委托合同书,转交负责毕业生分配的人员存查。
  2.未录取考生的试卷和有关材料由研招办保留一年,过期自行处理。
  3.有关上报材料和试题、评分标准及标准答案、录取名单等,按规定归档保存。
  跨专业的实施办法
  辽宁工学院关于跨专业学习的研究生
  补学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暂行规定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新兴科学、边缘科学的不断出现,对高层次人才的知识结构要求越来越宽阔,培养出一批交叉型跨学科的理工渗透、机电结合、纹理交叉等知识结构得应用型高层次人才,是研究生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课题。但按照国家学位条例的要求,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为此,对跨学科学习的研究生根据所跨学科的专业知识结构差异,应补修本门学科必要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以保证培养质量,达到学位条例的要求。
  现对跨专业学习的研究生补修课问题作如下规定:
  1.为了保证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所补课程应是培养要求所必需的本门学科的主干课程,确实起到充实本门学科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作用。一般应包含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具体课程目录由专业认真研究确定,并由所在专业审定通过,报研究生处以作为导师针对不同情况的跨专业学生补修课程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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