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为规范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
第十一章复试和录取
第二十一条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分数线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划定的B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对生源较多的专业及其它特殊情况,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和考生考试情况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确定并在网上公布。
第二十二条体检。体检安排在复试时进行。体检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昆明市二甲以上医院进行,到其它医院体检无效。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复试时由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复试资格。复试时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本科生查验学生证,入学报到时再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籍需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或认证。
第二十四条复试一般安排在4月上旬左右进行。复试考试内容包括外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阅读和翻译)、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复试阶段考试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学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第二十五条录取按照专业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0.6+复试成绩×0.4。复试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政治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六条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和《昆明理工大学招收研究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录取名单需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录检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正式录取。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需调取人事档案材料到学校。
第二十八条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并按规定与学校签定有关培养协议,缴纳学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持原单位的证明,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 2018-08-1218考研之昆明理工精华推荐帖汇总【入版必看】
- 2017-10-09刚收到的通知书,比较简单哎
- 2017-04-07一个曾经调剂到昆工机电学院的老前辈给各位14年童鞋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