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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指南


  十、教学检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经常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尤其是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应不断加强教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对研究生要实行中期考核制,在第二学年对研究生进行全面的考核,考核合格者,可进行论文工作。
  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指导教师应于研究生毕业时写出个人培养工作总结,存入导师业务档案。
  十一、经费管理
  研究生经费实行包干责任制,统一由研究生学院负责管理。研究生个人可支配经费为每人四千元,要作好经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研究生培养无关事项中,保证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顺利进行。研究生在使用经费时,必须经导师签字后生效。
  十二、毕业
  总学分达到30学分可以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课程学习取得26学分(学位课程含公共必修课和专业、专业基础课20学分,选修课4学分,专业外语2学分),教学实践或临床实践4学分。
  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政治思想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课程学习未达到相应学分或总学分未达到30分者,按结业处理。未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若答辩委员会允许可再答辩一次。再次论文答辩未通过者,按结业处理。
 

辽宁医学院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专业学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学位[1998]6号)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关心集体,热爱劳动,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2、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证,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高年住院医师的水 平;
  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能结合临床实际,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4、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及一定的写作能力。
  二、学制与学时分配
  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采用分阶段连续培养的方式进行培养,第一阶段半年,为学位课程学习阶段,学习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第二阶段二年半,为临床培养阶段,在进行专业实践的同时参加临床讲座并进行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的学习。
  三、教学组织领导(同科学学位培养工作细则)
  四、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
  (一)培养方案的制定
  培养方案要贯彻"三个面向"的指导思想,要体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中对研究生德、智、体诸方面的基本要求。各专业、学科的培养方向都应从实际出发。要求体现临床特点,要注重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同时,培养方案应在二级学科设置学位课,对各学科课程要提出具体的要求,对非学位课程要根据研究方向的需要,从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出发,合理设置。
  研究生应于入学后一个月内,会同导师填写《辽宁医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在教研室主任的组织领导下,由导师和指导教师小组根据培养方案的原则要求,结合每个研究生的具体情况,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每个研究生的专业培养计划。专业培养计划应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对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学习,专业实践的内容、目的和要求,轮转的相关科室及时间、考核方式、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工作等,都要逐一做出具体规定和安排。经教研室主任和各系部审批后,报研究生学院审查备案。
  (二)教学计划(同科学学位培养工作细则)
  五、课程设置
  学位课程同科学学位培养工作细则,选修课不要求。
  六、教学实施(同科学学位培养工作细则)
  七、课程考试、成绩管理
  (一)课程考试(同科学学位培养工作细则)
  (二)成绩管理(同科学学位培养工作细则)
  八、临床培养
  1、临床培养的第一阶段(时间1年)
  按培养方案要求在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进行临床轮转,接受严格的临床基本训练和医德教育,具体要求是:
  (1)参加本学科各病房和科室的临床医疗工作,掌握本学科常见病与多发病的病史收集与书写、诊断、鉴别诊断、治疗方法和基本操作,并结合临床工作学习有关知识。
  (2)在临床实践中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求实的科学态度和高尚的医疗道德,进行科研素质训练。
  (3)参加科室安排的一切学术活动,在导师指导下结合临床实践,阅读专业文献,写出一篇质量较高的文献综述报告。
  在完成一个病房或科室的轮转后,研究生必须认真写出临床轮转小结,轮转小结表交导师签署意见。导师应及时检查和了解学生临床轮转情况,督促学生做好小结。
  科室组织出科考试,进行考核评分。具体内容参见《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出科考试规定》
  入学前在三级甲等医院本学科有五年以上临床实践经验者,可适当缩短某些科室的轮转时间,由本人提出申请,有关科室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考核评分,证明确已达到要求者,经研究生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调整。
  2、临床培养的第二阶段(时间1.5年)
  在二级学科培养的基础上,深入三级学科,着重于临床诊治能力,临床及科研思维的强化训练。
  (1)深入某一专科病房,进行三级学科专科培养,时间不少于一年,培养独立处理三级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的能力。
  (2)对二级学科中某些尚未掌握的临床训练内容和一些特种检查技术,需进一步加以强化掌握。
  (3)在导师指导下结合临床选择科研课题,在临床轮转工作过程中收集病例,积累资料。
  九、临床技能外其他能力的培养
  1、科研能力的培养:
  要求贯穿于培养的全过程。重点放在科研基本功的训练,从文献阅读、综述撰写、课题选择与设计、实验方法、资料积累、整理、统计处理直至论文撰写,掌握一整套科研工作的方法。
  导师为研究生选择科研课题时,应注意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所选课题一般应与第一阶段的文献综述一致,可结合导师的研究课题,完成导师课题的某一部分;亦可结合临床工作由研究生独立完成临床经验总结,提出本人对疾病的诊断、治疗、发病机理的新见解,或提出改进临床医疗技术的新方法。
  2、教学能力的培养:
  第一阶段主要是通过协助上级医师带好实习医师的实习、示教,进行临床教学能力的初步培养。
  第二阶段要求在此基础上进行讲课,带见习,进行临床示教,参加个案讨论。
  通过参加教学实践,让研究生了解学校教育与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掌握临床医疗教学工作的实际技能。要求至少40学时的教学实践,指导教师、科室主任要深入课堂,了解研究生的教学情况并给予指导。
  十、临床能力毕业考核与学位论文答辩
  见辽宁医学院硕士专业学位临床技能考核及论文答辩暂行规定
  十一、学位授予
  经临床能力毕业考核与论文答辩通过,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学位委员会审核同意,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十二、指导与管理
  坚持导师指导与学科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原则,由教研室主任、导师、带教医师主要负责。
  1、导师的职责是:
  (1)负责对研究生的全面培养;
  (2)各科轮转时检查、督促研究生学习、工作情况。每月至少有一次与研究生面谈,面谈前应检查其业绩记录,抽查病史,指导技术操作,旁听他们对实习医生的带教,或在查房时听取他们的病史报告,通过以上检查,发现问题,给予具体指导;
  (3)每科轮转结束时审阅研究生的自我小结和主治医师的评语,听取主治医师的意见,然后找研究生谈话一次,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之处,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
  (4)专业课与专业外语的自学辅导;
  (5)审阅研究生书写的读书笔记,审阅修改研究生的文献综述、课题设计和毕业论文;
  (6)为研究生的学习和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2、临床轮转带教老师是对临床医学研究生进行临床技能训练的主要力量,应由富有临床工作经验、医德高尚的副高职以上人员担任。其职责:
  (1)充分了解临床研究生的全部培养计划及进度要求,全面关心研究生成长;
  (2)临床工作中的具体指导,不仅要注意操作训练,还应注意对研究生“三基”的严格要求及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
  (3)轮转结束时,根据研究生的表现并征询周围同志的意见,对研究生的工作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认真写出评语,并向教研室和导师报告;
  (4)参加研究生的轮转考核;
  (5)审改研究生的病史记录、病例分析等。
  十三、经费
  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的经费由研究生培养费列支,每生2000元;不足部分由导师科研经费支出。
  十四、组织管理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实施工作在校学位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研究生学院会同各教学医院科教科负责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项工作的安排、检查与落实。
  十五、毕业
  总学分达到30学分可以申请临床技能毕业考核答辩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课程学习取得24学分(学位课程含公共必修课和专业、专业基础课20学分,专业外语2学分,参加临床讲座10次以上2学分),相关科室临床轮转至少一年,按每3个月计1.5学分,共计6学分。
  通过临床能力毕业考核、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政治思想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课程学习未达到相应学分或总学分未达到30分者按结业处理。未通过临床能力毕业考核者需延期毕业,未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若答辩委员会允许可再答辩一次。再次论文答辩未通过者,按结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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