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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理工学院招生简章

江苏理工学院创建于1984年,是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省属全日制本科高校,地处被誉为“千载读书地,现代创新城”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江苏省常州市。

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育学院、炎培学院等26个教学科研单位。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000余人(含留学生) 、硕士研究生1200余人。

进入新时代,学校秉承“厚德、博学、笃行”的校训,坚持应用型、地方性、国际化,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深度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贴行业产业发展需求,立足江苏、服务长三角、辐射全国、走向世界,继往开来、实干创新,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一、招生专业

1.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

立足江苏、面向长三角,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有情怀、懂产业、擅教学、强实践的高素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

本专业共设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和旅游4个培养方向。

2.机械硕士

面向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等产业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培养掌握机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承担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能力,能够从事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开发与应用、技术攻关与改造、工程规划与管理等工作,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人才。

本专业共设轻量化设计与分析、绿色成形制造技术与工艺、机电产品检测与智能控制、新能源汽车控制与运用和高端医疗器械设计与应用5个培养方向。

3.资源与环境硕士

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环保行业创新发展需求,在固废处置与资源综合利用、水、气监测与治理等资源与环境方向开展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培养。

本专业共设资源循环利用、环境污染控制、环境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和新能源电池技术与应用4个培养方向。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考试安排

1.准考证下载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2.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12月25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3.成绩公布

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五、复试及调剂工作

1.复试工作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2)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4)复试期间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5)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调剂工作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七、录取

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1.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招生单位规定。经招生单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相关政策

1.学制:3年。

2.学习方式:全日制。

3.学费:8000元/生·年。

4.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奖学金2万/生·年。

5.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6.研究生可承担助研、助教、助管及兼职辅导员等“三助一辅”工作,并获得相应津贴。

7.研究生科研经费:(1)研究生业务费;(2)省级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3)校级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九、专业目录

招生学院

专业类别

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拟招生人数

备注

炎培学院

0451

教育硕士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01装备制造
02电子与信息
03财经商贸

04旅游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803职业教育学

复试科目:

01方向:机械设计基础  

职业教育教学论

02方向:电路原理

职业教育教学论

03方向:管理学

职业教育教学论

04方向:旅游学概论

职业教育教学论

57

(01方向:10

  02方向:25

  03方向:14

   04方向:8)

机械工程学院

0855

机械硕士

085500机械

 

01轻量化设计与分析

02绿色成形制造技术与工艺

03机电产品检测与智能控制

04新能源汽车控制与运用

05高端医疗器械设计与应用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801机械原理

复试科目:

01方向:机械制造技术

02方向:材料科学基础

03方向:电路原理

04方向:新能源汽车技术

05方向:机械制造技术

306

(01方向:30

  02方向:75

   03方向:116

  04方向:70

   05方向:15)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0857

资源与环境硕士

085700 资源与环境

 

01资源循环利用

02环境污染控制

03环境新材料及应用技术

04新能源电池技术与应用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802环境工程基础

复试科目:

环境学概论

57

           备注: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1463

邮政编码:213001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

学校主页:https://www.jsut.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s://yjsc.jsut.edu.cn

研究生处招生工作微信公众号: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教育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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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yjsc@jsut.edu.cn 

教      育: 李老师:0519-86953537   臧老师:15261134208

机      械: 束老师:0519-86953211   单老师:0519-86953205

资源与环境: 陈老师:0519-86953810   赵老师:13818134067     

研究生处:0519-86953093

十一、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2024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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