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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交流活动计划实施办法


  三、申请及派出办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研究生均可填写《吉林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交流活动申请表》(见附件1),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每周一、周三上午(8:00—11:00)由本人亲自报送至吉林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中心校区计算机楼A105,联系电话85168206),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xzxdwjl@126.com
  2.研究生培养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材料,并将研究生院审批结果在校内通知和研究生院主页公示。
  四、申请人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1.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
  (1)《吉林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交流活动申请表》;
  (2)暑期学校正式学员的录取证明(需导师签字)。
  2.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学术会议项目:
  (1)《吉林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交流活动申请表》;
  (2)学术论文的录用证明(需导师签字);
  (3)在博士生论坛或学术会议上做口头报告或墙报的证明(需导师签字)。
  五、其他事项
  1.凡获得资助的研究生返校后须向研究生院提交一份在学术交流活动中学习情况报告(须有导师签字)、票据、照片等其他相关材料,并办理经费资助手续。
  2.项目申请相关事宜联系人:
  研究生培养处马本华,电话:85166256,E-mail:mabh@jlu.edu.cn
  研究生创新中心联系电话:85168206
  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交流活动,是我校加强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在开放环境下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快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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