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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网址:http://zsb.jlu.edu.cn/cont/1605.html)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以下吉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学术型(工学)总分:310政治:50外语:50业务一(数学):75业务二:90

  专业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总分:310政治:45外语:45业务一(数学):70业务二:90

  3.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4.尊重考生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专业(领域)安排复试。

  二、各专业招生计划

类别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招生总计划(人)

保研(含本硕博)招生已使用计划(人)

剩余招生计划(人)

学术型

080901 物理电子学

11

5

6

080902 电路与系统

21

5

16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29

27

2

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6

1

5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6

1

5

专业型

085400 电子信息(全日制)

63

12

51

085400 电子信息(非全日制)

20

0

20


  三、复试考生名单

  详见附件1《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四、复试方式

  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原笔试改为线上面试,采取综合面试考核方式。

  学院复试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阿里钉钉(面试用)和腾讯会议(备用),复试前会进行提前网络复试演练,请考生提前准备复试设备并熟悉软件平台,下载相关软件并确保网络通畅。

  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考生在考试前应在两个软件平台分别注册两个账号以备使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五、复试工作安排

  (一)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学院招生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时间:2020年5月11日(周一)16点截止

  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放在同一文件夹压缩后,将压缩包命名为“考生序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考生序号为附件1中序号),并发送至邮箱745179028@qq.com,邮件名称同压缩包名称,需提供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

  (4)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吉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6)考生个人简历(PDF简历排版在一页,体现个人综合素质,含个人证件照);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注:因疫情不能提供毕业证、学生证,可在学信网免费做学历在线认证报告代替毕业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二)考生提前网络复试演练

  时间:2020年5月13日(周三)

  考生确认具备网络复试条件并进行网络复试提前演练。

  (三)考生网络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5月15日(周五)

  考生需要进行网络资格审查,通过“人口信息库”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进行综合比对,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并模拟网络复试演练。

  (四)复试主要安排和内容

  1.复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査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等综合素养。

  2.复试(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考题现场由考生随机抽取。

  3.复试(综合面试)包括:

  (1)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测试

  专业素质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注:专业素质考核内容参考《吉林大学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专业的复试科目。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含英语、日语)

  4.复试时间: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测试与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同一时间段、不同的考场中进行。

  2020年5月16日(周六)

  上午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生物医学工程

  电子信息(一组)(含非全日制、退役大学生士兵、强军计划及部分全日制考生)

  下午电路与系统

  电子信息(二组)

  2020年5月17日(周日)

  上午电子信息(三组)

  下午电子信息(四组)

  5.复试分组在考试前随机确定。面试过程中,各面试小组考生经自动抽签确定序号后,由工作人员在上一位考生进行面试过程中,通过系统点击提醒下一位考生做好面试准备并获取考生的回复确认。

  六、复试成绩

  1.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300分,复试设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综合面试)成绩分配为:专业素质测试10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

  3.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30%

  4.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参加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8月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证书”,且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初试成绩达到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经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者,在总成绩相同时,将享受优先录取资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将在学院主页公示。

  七、调剂

  生源不足的专业,原则上在校内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的吉林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要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参加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的吉林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7.如果学院有招生指标涉及调剂,将于2020年5月25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具体调剂名额及相关信息。

  八、录取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调剂考生单独排序,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2.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

  3.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相关文件执行。

  4.符合加分政策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要求,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九、信息公开

  1.学院会在网站发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拟录取考生名单等重要信息。

  2.学院接受考生对复试、录取过程及结果的咨询和质疑。

  咨询电话:*************

  举报电话:*************

  十、违规处理

  1.凡与复试考生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直系亲属,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

  2.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相关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5月9日

  附件【附件1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pdf

  附件【附件3吉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2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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