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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根据《吉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的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护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收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本着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客观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按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在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客观评价,量化考核成绩,择优录取,保证质量,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的要求录取。

  二、复试组织管理(见附件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复试过程和复试内容做好书面记录,并确保复试工作的保密性和公平公正性。

  三、复试基本要求

  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2018年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开始前,学院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报考要求,对考生进行一次资格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报送学校招生办公室,限期对考生予以答复;尊重考生意愿,实行差额复试;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本科阶段委培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本科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五、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包括专业课考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采取笔试、操作和面试(含外语听说)相结合的形式,复试总成绩300分。

  (1)专业课考试(笔试+基础护理操作):100分

  笔试占50%(妇产科护理学25分、儿科护理学25分),基础护理操作占50%(50分);专业课笔试时间为60分钟,基础护理操作考试时间根据操作考核项目而定。

  (2)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听力30分,外语口语20分,综合面试150分):200分

  外语听力考试30分钟,口语与综合面试20分钟,口语与综合面试由复试小组成员当场评分,取平均分。

  2.复试的专业课考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分别设定及格线,专业课考试为60分,综合能力测试为120分,对在复试中专业课考试或综合能力测试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向低确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六、工作日程

  1.3月13日—18日: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具体复试事宜。

  2.3月19日:制订复试基本要求、复试细则及布置复试工作。

  3.3月19日下午14:00考生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4.3月20日上午08:30基础护理操作(地点:护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5.3月20日下午13:30听力测试,14:10笔试(地点:护理学院教学楼五楼)。

  6.3月21日上午08:30面试(地点:护理学院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7.3月22日上午08:30考生体检。

  8.3月30日公示上报拟录取名单。

  七、其它事宜

  按照《吉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如有异议,请联系张老师,电话:*************。

  吉林大学护理学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附件1-护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名单.docx

  附件【附件2-2018年复试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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