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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院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在复试前我院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院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分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两类,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考试均在长春市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7日
  3.文化课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2门,由我院自行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美术学、设计学、戏剧戏曲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各专业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其余各专业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5.考试地点: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必须在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6.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打印准考证后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我院网站通知)到我院研究生处确认盖章,同时需交纳初试专业基础课考试费。
  7.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另外加试2门专业主干课。
  8.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院网站公布。
  9.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本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我院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和录取
  1.体检:考生在复试前到长春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由我院在复试通知中写明。
  2.录取:我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按照吉林艺术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规定的录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自筹经费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我院、用人单位与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八、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学习年限
  我院培养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考生须知
  1.我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分为两类:专业学位研究生(艺术硕士:MFA)和学术型研究生。
  2.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相同,分别录取,请考生在报名时分清专业类别。
  3.音乐美学研究、西方音乐文化研究、二十世纪中国音乐发展研究、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世界民族音乐研究、电影剧作理论研究、电视节目制作与理论研究、比较戏剧学、东北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东北地域文化艺术研究、东北满族文化艺术研究、西方戏剧文化学、艺术美学、艺术批评等研究方向接受文科考生报考,其它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4.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5.现役军人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6.我院招生考试所有信息(准考证确认盖章时间、地点、复试参考书目、复试名单等),将在吉林艺术学院网站(研究生处)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我院网址:www.jlar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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