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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华中科技大学在职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四、关于报考资格审查
  1.所有线上考生均须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没有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录取。
  2、报考资格审查要求
  招生院(系)要认真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报考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
  (1)查验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考生须持全国联考的准考证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招生院(系)监考人员必须仔细核对考生与准考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上的相貌、年龄等是否相符,杜绝复试中的代考等违规行为。
  (2)查验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考生获得证书年限要求(除个别专业领域外;具体要求见相关通知):
  (3)各招生院(系)须查验考生提供权威机构学历论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证书论证报告(见相关通知)。
  (4)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3.院(系)工作人员须在审查合格考生《___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意见并署名,分管领导在《资格审查表》上签字并加盖招生院(系、所)公章。报考资格审查工作遵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招生院(系)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在复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提供合格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审查不严、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生单位,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限额招生或停止招生的处理。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提供合格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相关要求
  2012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各招生院(系)自行组织的政治理论、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等)命题和阅卷工作,务必保证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密性。专业课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泄露。招生院(系)在组织复试工作中,要认真负责,安全准确,避免发生失误。
  其余事项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办法》(研字[2007]10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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