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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师范大学030105民商法学考研大纲

  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836]考试科目名称:法学综合4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一)国际公法学50%75分
  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
  国际公法基础理论约30分
  部门国际法约45分
  (二)民事诉讼法学50%75分
  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
  总则约35分
  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约30分
  特殊程序和涉外程序约10分
  4)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题: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简答题:6小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
  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案例分析: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二、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
  (一)国际公法
  考试目标:
  1、系统掌握国际公法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现代发展趋势。
  2、理解和熟悉国际公法处理国际争端的目标、过程、原则和方法。
  3、能运用国际公法的基本理论和现代法治理念来分析和解决国际社会疑难法律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国际法的概念
  第二节国际法的发展
  第三节国际法的主体
  第四节国际法的渊源
  第五节国际法的编纂
  第六节国际法的效力根据与学派
  第七节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第八节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国际法上的国家
  第一节国家概述
  第二节国家、政府及其他实体的承认
  第三节国家的继承
  第三章国际法上的个人
  第一节国籍
  第二节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第三节外交保护
  第四节引渡和庇护
  第五节难民的法律地位
  第四章国家领土
  第一节国家领土与领土主权
  第二节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
  第三节国家领土变更的方式
  第四节国家的边界和边境
  第五节中国的领土和边界
  第六节南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
  第五章国际海洋法
  第一节国际海洋法的概念、历史发展及编纂
  第二节内水、领海、毗连区
  第三节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水域
  第四节专属经济区、大陆架
  第五节公海
  第六节国际海底区域
  第六章国际航空法
  第一节航空法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
  第二节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第三节空中航行的法律制度
  第四节国际航空运输
  第五节国际航空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六节国际航空安全的法律保护
  第七章外层空间法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外层空间法的原则和制度
  第三节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空间技术及其应用的原则
  第四节外层空间法的新领域和新发展
  第五节中国的航天政策和空间立法
  第八章国际环境法
  第一节国际环境法概述
  第二节国际环境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中国与国际环境法律实践
  第九章联合国和区域性国际组织
  第一节国际组织概述
  第二节联合国
  第三节联合国专门机构
  第四节区域性国际组织
  第十章外交和领事豁免、国际组织的豁免
  第一节外交特权和豁免
  第二节领事特权和豁免
  第三节联合国和各专门机构的特权和豁免
  第十一章国际经济法律制度
  第一节国际经济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第三节世界银行集团
  第四节世界贸易组织
  第十二章人权的国际保护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国际人权的分类及其基本内容
  第三节普遍性国际人权保护机制
  第四节区域性国际人权保护机制
  第五节中国在人权保护问题上的立场和实践
  第十三章条约法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条约的缔结与生效
  第三节条约的遵守、适用及解释
  第四节条约的修改、终止、停止执行与无效
  第十四章国家责任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国家责任的免除
  第四节国家责任的形式
  第五节国际罪行问题与国际法委员会的条款
  第六节程序规则
  第十五章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第一节概论
  第二节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的确立及其意义
  第三节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法
  第四节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
  第五节联合国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第六节区域机关或区域办法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第七节其他国际组织或国际公约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第八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第十六章集体安全保障制度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联合国的集体安全体制
  第三节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第四节当代集体安全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第十七章军备控制与裁军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军备控制与裁军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军备控制与裁军的内容
  第四节中国的军备控制与裁军
  第十八章武装冲突法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武装冲突法内容和特点
  第三节对作战手段和手法的限制
  第四节对战争受难者的保护
  第五节中立
  第六节惩治战争罪
  (二)民事诉讼法学
  考试目标:
  1、系统掌握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
  2、理解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基本任务、和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3、能运用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和民事诉讼法知识分析和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的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编总则
  第1章绪论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及民事诉讼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2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意义;明确各项基本原则的内容;重点掌握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法院调解原则、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3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的概念、意义;重点掌握合议制度、公开审判制度、回避制度、两审终审制度、陪审制度的内容及其适用。
  
  第4章诉权与诉
  诉权的概念、意义;诉的概念、构成、分类;诉的标的、变动;反诉。
  第5章主管与管辖
  人民法院主管的概念与意义;人民法院主管范围以及和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处理争议的关系;管辖的概念、原则、分类;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管辖权异议。
  第6章审判组织
  独任制法庭、合议制法庭。
  第7章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概念、当事人的认定;当事人主体资格;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诉讼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概念、特征;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8章民事诉讼证据
  民事诉讼证据、证据材料的概念、构成要件;民事诉讼证据的证据能力、证明力;民事诉讼证据在理论上的分类、民事诉讼证据法定种类;证据保全。
  第9章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证明对象的概念、范围、无需证明的事实;证明责任及其分配标准、证明责任倒置、推定、间接反证;证明标准的概念、作用、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选择与确定;证明过程的含义、证据收集与提供、质证、认证。
  第10章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
  法院调解的概念和性质、原则、程序、效力;当事人和解的概念以及与法院调解、审判的关系。
  第11章诉讼保障制度
  期间的概念、种类、计算与剔除、耽误与补救、期日;送达的概念、方式、效力、送达回证;保全的概念、适用范围、使用前提、对象、程序、救济;先于执行的概念、适用范围、使用条件、程序、救济;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性质、种类及其适用、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构成及类别。
  第12章诉讼费用与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概念与意义、征收诉讼费用的原则、交纳范围、标准、管理与监督;司法救助的概念、意义、适用对象与具体适用、司法救助的程序。
  第二编审判程序
  第13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概念与特征;起诉与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撤诉与缺席判决;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
  第14章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概念、特点及分类;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小额诉讼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第15章民事诉讼中的裁判
  裁判的含义;判决、裁定、决定、命令的区别;民事判决的概念、种类、内容、补正、效力、既判力;民事裁定的概念、适用范围、效力;民事决定的含义、适用范围、效力。
  第16章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上诉的提起与受理;上诉案件的审理;上诉案件的裁判。
  第17章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的概念与特点;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选民资格案件的概念、意义、审理程序;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的含义、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概念、意义、审判、判决的撤销;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概念、意义、审判、撤销;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概念、意义、效力;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概念和审理。
  第18章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含义和意义;再审程序概念以及和第二审程序的关系;当事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人民检察院抗诉提起再审;再审案件的审判。
  第19章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
  督促程序概念、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程序、债务人对支付令异议;公示催告的含义、公示催告程序、除权判决。
  第三编执行程序
  第20章民事执行总论
  民事执行的概念、分类、执行行为、基本原则;民事执行的执行主体和执行标的;民事执行的执行依据和执行管辖;民事执行的执行程序;民事执行的执行竞合;民事执行的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对妨害民事执行的强制措施的特别规定;民事执行的执行救济及其救济程序、执行回转。
  
  第21章民事执行分论
  执行措施的概念和分类;金钱债权的执行;非金钱债权的执行。
  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第22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涉外民事诉讼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管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期间、送达;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保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司法协助。
  第23章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
  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含义;涉港澳台区际司法协助;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大陆与台湾地区的区际司法协助;内地与香港特备行政区的区际司法协助;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区际司法协助。
  三、主要参考书
  [1]周埂生:《国际法》,法律出版社1983年。
  [2]王铁崖主编:《国际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
  [3]邵津主编:《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4]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最新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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