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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哈尔滨工程大学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工作通知

  各相关考生: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验考生能力和水平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3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
  (四)加强诚信评判。学院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五)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七)坚持分类复试。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学术型硕士考生的复试分类进行。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学院综合考虑学科发展、导师、科研等培养条件,合理确定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如下表所示:
 

序号

学科

代码

学科名称

招生计划(不含单考和

强军计划考生)

已接收推免生数

备注

1

081400

土木工程

30

14

需调剂

2

08250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28

4

需调剂

3

080100

力学

24

2

需调剂

4

080702

动力工程及

工程热物理

7

2

 

5

085213

建筑与土木

工程

24

0

需调剂

6

085233

航天工程

15

0

需调剂

  三、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考生名单
  学院将满足国家复试基本线和参考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的基础上,根据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的复试线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
  四、复试有关工作公布和复试名单公示
  按照教育部要求,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其中复试考生名单将在学院主页公示3天,同时提供举报受理电话*************,电子邮箱:fanhongmei@hrbeu.edu.cn,联系人:范红梅
  按照教育部要求,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将统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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