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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


  2.确定并通知复试考生
  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将复试考生名单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并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方案。
  3.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时,研究生处将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所有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本科生(包括本校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非应届本科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或结业证原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体检
  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5.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各招生单位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通知和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可进行多次复试,第一次复试只允许报考本校一志愿考生参加,第二次、第三次复试的考生名单由各单位根据剩余招生计划和差额复试比例自主确定。第二次、第三次复试的差额比例、复试程序和复试项目应与第一次复试相同(试题不得相同)。
  6.报送复试结果
  各招生单位复试结果经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汇总、审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报主管校领导及校长审定后,通知各单位在公示平台公示拟录取名单。
  8.上报拟录取库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信息库。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项目
  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项目包括:英语考试、专业课考试(MBA考试科目为政治,下同)、英语口语测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同等学力加试等。其中,第一次复试的英语考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其余复试项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安排。若招生单位需要进行第二次、第三次复试,则第二次、第三次复试的所有项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安排。
  1.英语考试:英语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为50分。
  2.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上事先公布的为准。
  3.英语口语测试:英语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英语口语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
  4.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是学校自主招生和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按照教育部要求,注重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体现个性化和专业特色。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面试全过程录音,有条件的学院可以全过程录像。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工作
  调剂包括本校考生校内调剂、外校考生调剂转入和本校考生调剂转出三种情况。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1.本校考生校内调剂
  我校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与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且有生源缺额的专业。
  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调出招生单位和调入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调入招生单位组织进行第二次、第三次复试。
  2.外校考生调剂转入
  拟从校外调剂生源的招生单位,可向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对外发布调剂信息。研究生处将申请调剂我校的备选考生信息库转发给招生单位,招生单位须在12小时之内,将选定的调剂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向考生发复试通知。同时,招生单位通知并组织调剂考生参加第二次、第三次复试。
  拟接收的校外调剂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当年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外,不能为同等学力考生(专科考生、成人应届本科考生、本科结业考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985或211学校的考生;
  (2)本校应届考生。
  3.本校考生调剂转出
  报考我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外校调剂,各招生单位应积极协助报考本单位未被录取的考生做好调剂工作。
  六、拟录取工作
  考生的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拟录取。对于第二次、第三次复试,应将参加第二次、第三次复试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复试英语笔试成绩+复试专业课成绩+复试口语成绩+复试面试成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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