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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理工学院中文学院考研复试录取细则


  3、复试实施办法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考核。
  (2)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复试分文学理论、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四个小专业进行,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采取复试小组成员用英语与考生交谈和讨论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基础英语与专业英语。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外语及思想品德三个方面。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笔试成绩为30分,综合面试成绩为50分,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各为10分。
  专业综合笔试时间为2小时。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少2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2012年前的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及跨专业考生除参加专业综合笔试以外,须加试2门科目。加试的2门科目均为笔试,加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到60分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3)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院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4)复试小组对复试进行记录,填写对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的成绩。
  (5)复试具有否决权,复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复试和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访问:http://xk.hnist.cn/list.asp?id=2
  4、破格复试遵照《湖南理工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办法》执行,具体请访问:http://xk.hnist.cn/show.asp?id=464
  四、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疗服务中心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工作处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
  1、入学考试的成绩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及跨专业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2、拟录取研究生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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