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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推荐免试政策


  第四章接收
  第十条研究生学院负责向有关招生学科下达接收学术型推免生和专业学位推免生的指标。
  第十一条推免生接收工作程序:
  本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程序:
  (一)研究生学院在网上公布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和预计人数。
  (二)教务处向研究生学院提交推免生申请者的有关申请材料,确定推荐名单。
  (三)研究生学院组织有关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四)各学院组织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研究生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组织办理接收推免生的相关手续。
  外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程序:
  (一)外校推免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哈尔滨商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大学本科前三年成绩单及学习成绩排名表(由本校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书(由本校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
  5、相关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原件。
  (二)研究生学院组织有关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组织复试。
  (三)各学院组织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研究生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组织办理接收外校推免生的相关手续。
  (五)其他要求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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