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据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一、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简介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的前身是1960年建立的中国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和1964年成立的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79年,经省委批准,组建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以创建全国一流地方社会科学院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智库为目标,坚持科研强院、人才兴院、制度管院、开门办院、民主建院,激发内生动力,聚集社会合力,提高服务全省发展贡献力,提升国内国际影响力和支撑创新保障力,以科研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现设有13个研究所(中心)、9个处室及文献信息中心、网络中心、学习与探索杂志社、研究生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在省内12个市地设有分院和4个省情调研基地,也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学实践基地。全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79人,包括正高专业技术职务41人、副高50人;博士和在读博士56人;拥有国家级、省级各类专家近60人;在校硕士研究生近180人。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13个研究所(中心)为历史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经济研究所、哲学与文化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文学研究所、俄罗斯研究所、东北亚研究所、应用经济研究所、农村发展研究所、犹太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东北亚和国际问题研究中心,这些研究机构是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依托,其科研人员为研究生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拥有政治学、世界史2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8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分别为政治学理论、东北史、社会学、俄罗斯经济、俄国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农村经济学、东北地方文化史、亚太经济、中俄关系史、渤海国史、哈尔滨犹太人历史文化、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黑龙江流域文明、旅游经济学、行政学和城市社会学。
2016年8月,经省委同意,由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院共同组建了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全国首家地方社科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它的组建,对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提出的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的指导地位,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实施以育人育才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院情况介绍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院1979年开始招生,是全国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五家地方社科院之一。建院40多年,办学规模稳步扩大,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发展特色日渐鲜明,社会影响力日趋增强,已成为独具特色的社科研究机构教育基地。201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将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院列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教育实践基地”,为促进国家与省院共建、推动我院科研、教育事业的发展开创更加美好的明天!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院坚持走符合科研单位特点的办学模式,不求“大而全”,但求“精而专”,按照教育部和国家学位办的总体要求,学习借鉴高校的办学经验,经过多年探索,逐步形成了自身发展优势:(1)学术名家荟萃,师资力量深厚。名师出高徒,优秀的教师团队是培养高素质研究生人才的保障。研究生学院教师队伍中,形成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人员为主体、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的中青年骨干为补充的格局。(2)学科设置别致,现实属性突出。学科设置蕴涵着学术研究的重点与方向、优势与特长。我院研究生教育学科的设置,与社科院功能定位相结合,与研究优势和重点相结合,有别于高校等机构,突出了服务现实的属性,形成了优势与特色兼备的学科设置。多年的探索实践,逐步打造一系列颇具影响力的优势特色学科,如政治学、社会学、世界史、应用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民俗学、专门史等,为培养一批社会亟需的“对口”人才奠定了学科基础。(3)教学科研相济,知识能力兼顾。为社会培养有实践能力的人才是我们的办学宗旨。在研究生教学中,一方面注重传授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另一方面更注重为学生搭建社会实践平台。在导师的精心组织下,通过参与各类课题研究、社会问卷调查、深入基层调研等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和锻炼学生的理论研究能力、社会认知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4)发挥特色优长,供需两侧紧扣。探知人才成长规律,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是我们不懈的追求,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我们终有所成。建院37年来,我们共招收1000多名研究生,已毕业800多人。其中有80多人留院工作并成为专家学者、骨干中坚;80多人考取博士进一步深造;在各级党政部门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100多人;在高校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50多人;在国有企业、大型民企、外企中担当骨干人才的达数百人。社会需求和社会实践证明,社科院在研究生教育事业中已探索出一条符合自身特点的成功路径。
忆往昔岁月峥嵘,看未来前程似锦!我们将始终贯彻落实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教育方针,为培养学风纯正、知识广博、实践能力强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后备人才而扎实工作!
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8—11日(以国家确认时间为准)
4.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3—24日(以国家考试时间为准)
5.哈尔滨市区域内的考生报名、现场确认、考试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
哈尔滨市以外地区的考生到所在地报名点报名、现场确认。
三、学制与招生计划
全日制3年。2018年招生计划60名。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一志愿考生学费为6000元/生/年,调剂考生学费为7000元/生/年。
2.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按6000元/生/年发放。
3.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的综合表现,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人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二、三等。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元/生/年。
五、报考说明
1.政治、外语、数学(三)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各专业基础课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命题。
2.未尽事宜请与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欢迎有志考生报考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欢迎访问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主面页:www.hlass.org.cn
单位代码:87802邮政编码:150018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501号
招生部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吴丽华电话:*************手机:***********
E-mail:hsk.w@163.com
陈晨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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