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黑龙江研招网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 学费奖助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奖励暂行办法


  二、评奖办法
  1.评选比例及办法
  (1)“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为研究生总数的5%,“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研究生总数的3%。每学年度评选一次。由各学科组、研究生会和基层党团组织评选推荐,报研究生处研究确定,报学校批准,并由学校统一表彰。
  (2)“优秀毕业研究生”、“特别奖”和“单项奖励”不具体规定评选比例,只要符合条件者,即表彰奖励。对于1--6项单项奖不规定评选周期,可随时评选表彰。“文明寝室、社会实践”单项奖以学年度为评选周期。各种单项奖励均由研究生基层组织推荐,研究生处研究确定,由研究生处进行表彰奖励。
  2.奖励办法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和“特别奖”,由学校统一表彰奖励。
  (2)“单项奖”由研究生处及有关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及评奖项目的难易程度、影响大小,来确定等级及奖励标准,进行表彰奖励。
  (3)凡获得奖励者,均发给荣誉证书、奖金或奖品,并将其事迹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