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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奖励暂行办法


  3.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
  研究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
  (1)研究生在校期间曾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一次者,获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员”、“模范团干部”等表彰奖励二次以上者。
  (2)研究生在论文工作中成绩突出,学位论文优秀,取得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对国家经济建设有较大的实用价值,给生产建设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者。
  (3)研究生在校期间表现比较突出,毕业时立志于农业建设事业,主动要求到新疆、西藏等八省艰苦地区就业者。
  4.单项奖评选条件
  研究生在学期间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可给予单项奖励。
  (1)学习优秀奖:研究生在年度内学习成绩平均9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80分者,或在国家规定的研究生统一命题考试中,以及在全校性的知识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授予“学习优秀单项奖”。
  (2)科技发明创造奖:研究生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在学期间有一定的科研或发明创造成果,其成果在校内外有较大影响者,可授予“科技发明创造奖”。
  (3)学术论文奖:凡由研究生独立撰写的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并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可获“学术论文单项奖”。
  (4)教学科研奖:研究生在校期间,提倡协助导师进行科学研究或帮助教学,对于贡献突出,成绩显著者,可授予“教学科研单项奖”。
  (5)文体活动奖:研究生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在全校性文体活动中获前三名者;在校运动会上取得名次者:在省级以上文体竞赛中获奖者,均授予“文体活动单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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