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黑龙江研招网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推荐免试

201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2)对于“985工程”高校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前百分之三十和“211工程”高校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前百分之十的推免生,如面试成绩优秀的可评定为二等专项奖学金。
  3、少数院(系)可根据本院(系)相关学科的全国排名情况,参照以上要求,确定本院(系)基本奖助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但需报研究生院审批。
  4、对于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在评定基本奖助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时可不按以上标准进行,但需由相关院(系)提供申请者的有关证明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批。
  奖助学金评定结束后,各院(系)应及时与申请者签订硕士生录取协议(见附件3)。
  五、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取得我校录取资格的外校推免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统考生一起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14日,报名流程按照本科所在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网上报名结束后,推免生还应及时在我校研招网推免生申请系统中,提交本人的网上报名号。
  2、取得我校录取资格的外校推免生还须取得本科所在院校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由本科所在院校下发),并于11月20日前将此表寄达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无推荐免试硕士生登记表者不能被录取。
  3、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4、取得我校录取资格的外校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受到学校处分,或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或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降低奖学金等级或者取消录取资格。
  校研招办联系电话:*************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