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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哈工大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直博生)工作通知

  
    为做好我校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及我校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1.学校成立“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审核全校的推免生工作。
  2.各院(系)及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区成立相应推免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本单位推荐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并组织实施。
  二、工作要求
  1.我校推免生的遴选、复试和录取等要求严格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办法》(校研发[2011]391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补充办法》(校教发[2011]677号)的规定执行。
  2.对校研发[2011]391号文件的补充说明如下:
  (1)取得校内推荐资格的推免生申请跨校区、院(系)推荐须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内跨校区、院(系)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各校区、院(系)汇总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2)本年度与我校达成推免生互相交流意向的单位名单见附件2,取得校外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应及时与拟申请的单位联系,并按对方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和参加复试。
  (3)校内外申请我校直接攻博的推免生(以下简称直博生)须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接收校内外直接攻博学生申请表》(见附件3),各校区、院(系)汇总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4)校内推免生(含直博生)在面试时,各校区、(院系)须采用统一的表格(见附件4)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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