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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办法


  五、奖助学金评定
  深圳研究生院推免生与统考生分别单独评定奖学金。深圳研究生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包含基本奖助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具体如下:
  1.基本奖助学金:所有被深圳研究生院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奖学金等级都是特等,第一学年基本奖助学金金额为14700元/人·年,其中第一学年奖学金金额为7500元/人·年,第一学年助学金金额为7200元/人·年。
  2.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被我院录取的优秀推免生,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标准,额度分别为5000元/人和2000元/人,由深圳研究生院在入学后一次性发放。
  (1)对于“985工程”高校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前百分之十五和“211工程”高校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前百分之五的推免生,如面试成绩为优秀的可评定为一等专项奖学金,如面试成绩为良好的可评定为二等专项奖学金。
  (2)对于“985工程”高校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前百分之三十和“211工程”高校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前百分之十的推免生,如面试成绩为优秀的可评定为二等专项奖学金。
  由各招生学科在确定推免生录取名单时提交推免生奖学金等级情况,由学生发展处(部)审核确定奖学金,并与申请者签订硕士生录取协议。
  六、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取得深圳研究生院录取资格的外校推免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统考生一起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14日,报名流程按照本科所在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网上报名结束后,推免生还应及时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接收校外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系统中,提交本人的网上报名号。
  2.取得深圳研究生院录取资格的外校推免生还须取得本科所在院校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由本科所在院校下发),并于11月20日前将此表寄达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学生发展处(部)(518055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哈工大校区B201E室李老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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