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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三、推荐办法
  1、9月28日前由教务处提供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的各专业学习成绩前10%的学生名单及排序,并在各二级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学生处根据教务处所给出的学生名单提供思想品德成绩,审查学生有无处分经历,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2013年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3、被推荐的学生须经过专业考核小组考核。专业考核小组由研究生学院确定。考核小组由5人组成,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和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等;报考临床专业学位考生考核时侧重临床技能考核。
  推荐免试工作按二级学科进行,接收推免生的学科和名额见《河北医科大学招收校内推免生的学科名称及名额》(附件一)。
  报考设研究方向的学科专业(标“*”号。如内科学、外科学、口腔临床医学等),考生复试合格后按考生意愿选择研究方向。本次推荐免试的学生暂不确定导师,2013年5月与统考考生一起确定导师。
  四、工作安排
  推荐免试工作具体安排见《河北医科大学招收推免硕士生工作安排》(附件二)。
  推荐免试合格学生将在研究生学院网上公示。
  五、接收外校推免生
  (一)申请条件
  招收外校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生的条件同本通知第二项要求。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2年9月28日前将附件三用A4纸正反打印,填写完整交至我校研究生学院。我校将对其进行初步审核,并对初审合格的考生按我校校内考生安排进行。
  1.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加盖公章)1份;
  2.《河北医科大学招收推免硕士生申请审批表》2份(见附件三,下载时请正反面打印)。申请表最后两栏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的院系和教务部门填写;
  3.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其他材料。
  六、其他
  1、被推荐合格的学生,不得再参加2013年硕士研究生其他考试方式的报名和考试,不再参加毕业分配。研究生入学后,不得改换专业及研究方向。违反上述规定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在毕业前的实习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受到处分或未取得学士学位,其研究生资格将自动取消。
  2、我校2013年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生享受优秀生源奖学金。
  3、推荐及录取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取消其被推荐资格。
  4、本通知未及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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