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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研复试及调剂信息


       七、破格复试录取规定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2014年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录取。
       八、复试具体安排
       2014年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拟定于4月1日-4日(部分学院3月31日报到)进行,请各学院做好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九、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复试
       工商管理硕士(MBA)由我校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规定单独制定复试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学院要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程监督,负责违纪违规事件的处理。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认真贯彻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对复试过程三级督查的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监督电话*************、87713515、86915055,邮箱taoxiang@hdu.edu.cn)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公布招生计划、学校和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实行复议制度。受理考生投诉,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处理。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专科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校医院、后勤服务总公司、网络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参与研究生复试的相关工作,以确保整个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如果上级部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上级的新要求执行。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相关链接:
        2014年考研复试专题复试经验复试试题复试交流 | 2014年考研讨论版
        2014年考研调剂中心2014年全国考研复试线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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