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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研复试及调剂信息


       五、综合成绩计算和使用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各招生学院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必须优先录取,剩余招生指标再用于调剂生的录取。各招生学院须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并根据下列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及时将综合成绩排序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院,综合成绩排序表必须经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方可生效。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5%,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5%,其中,复试成绩中专业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5%,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5%,外语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55%+复试成绩(百分制)×45%。
       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专硕(MPACC)专业,初试科目总分300分,因此计算综合成绩时,初试总分应该除以3。
       其中: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33%+面试成绩(百分制)×56%+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11%
       (二)教育部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下列情况按规定可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2、上述加分考生名单请各招生单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中下载(网址http://yz.chsi.com.cn),未在名单内人员不享受该政策。各学院要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3、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不得擅自改变加分计算方法、扩大加分范围或提高加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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