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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和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考生和涉考教师健康,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本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协调组建多个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三、复试名单确定

  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院根据学校要求确定本单位相关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经学校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四、复试时间、地点

  我院定于2020年5月18日至5月19日在ZOOM平台(腾讯会议备用),使用网络远程视频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具体复试日程直接通知进入复试的考生。

  五、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按照要求提交材料,请于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提交材料。

  考生需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上传相关材料。上传的材料包括:

  1、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

  2、其他补充材料: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内容: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三方面的考核(满分500分):

  (一)综合能力考核(60%):(可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形式为面试满分为300分。

  (二)外语能力考核(40%):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力、口语表达能力及阅读理解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和得体性等,在面试时进行测试,满分为200分。

  (三)品德修养考核;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包括复试过程中的面谈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面谈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重点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满分为500分。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具体操作另行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是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满分为100分;有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60分以下>即不予录取)。

  七、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我院复试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进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复试考生,复试合格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还需签订《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八、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工作联系方式:

  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电话:************,电子邮箱:smli@re.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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