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辽宁研招网 > 大连理工大学 > 学费奖助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四、评审组织


  第十四条 学校在原有研究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研究生国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学校评审工作;处理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设置如下:
  组    长:  曲景平  李成恩
  执行组长:  胡祥培  郭  驰
  成    员:  郭永欣、孟秀丽、李  哲、贾凌云、穆海林、
  张晓华、吴智敏、杜  宇、朱方伟、龙鹏举、
  丁洪斌、张立卫、李明楚、张险峰、李秀英 、
  付冬娟、元文学、周  晶、张宏伟
  下设办公室,构成如下:
  办公室主任:郭永欣(兼)
  秘        书:赵玉鹏
  第十五条 各基层培养单位在原有研究生奖励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研究生国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要求由院系根据学部领导分工情况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部(院)长或主管学生工作副部(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组成,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奖评审的具体实施。


  五、评审程序


  第十六条 研究生国奖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院系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1、每年9月初,学校根据上级文件下达各基层培养单位名额;
  2、各基层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进行申报,参评同学须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奖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论文发表复印件等)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3、各基层单位组织奖学金评审会,采取公开打擂方式,通过评委投票确定推荐人选,并将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异议研究生可向所在院系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