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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拥有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多科性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 211 工程重点大学。学校秉承“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为国家培养各类优秀人才 20 余万人。根据学校发展“多科性、研究型、开放性、特色鲜明世界知名强校”的目标定位,中国政法大学着力打造“法商”特色工商管理学科。目前,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设有工商管理、经济学、国际商务三个本科专业(含六个方向),拥有 6 个硕士点, 1 个专业硕士点, 1 个博士点;设有 6 个研究所(系)和 6 个专业实验室; 学院现有教授 14 人,副教授 22 人。 2007 年,国家教育部在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设立“法商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 MBA 办学立足工商管理学科发展平台,依托学校法学优势资源,形成“法商互动,知行合一”的办学特色,通过“教、学、做、悟、思、育”等多层次教育方式,培养务实精神和创新精神相结合、理论基础和管理实践相结合、国际视野和国内特色相结合,并且能够“精商明法、敏思善行”的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以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法治国家建设对“厚基础、高素质、宽视野、强能力”法商管理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形成中国高等商科教育中独具特色、优势明显的 MBA 培养模式,打造成为法商管理复合型 MBA 人才培养的领先品牌。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

1. 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 工作 经历( 2007 年 9 月 1 日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 2008 年 9 月 1 日以前获得学位证书);

3. 有国家承认大专学历,毕业后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历( 2005 年 9 月 1 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

二、报名程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 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具体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详见教育部文件通知。

2. 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 2010 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到我校现场办理电子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

(三)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有关报考事宜及相关政策,考生也可登录教育部网站( 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 )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gate.cupl.edu.cn/yzb) 参看有关报考信息。报名程序如有变化,以国家文件和我校 MBA 中心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三、入学程序

(一)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考试时间、地点

1. 初试科目:综合能力、外语,共计 2 门,均为全国联考。

2. 考试大纲:参考《 2010 年 MBA 联考考试大纲》。

3. 考试时间: 2010 年 1 月(具体日期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

4. 考试地点:中国政法大学。

(二)复试

1.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笔试、综合素质面试。

2. 复试方式:我校自主命题,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三)体检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四)录取

我校根据 2010 年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四、培养方式

(一)专业方向

1. 企业变革与组织创新

2. 市场营销与现代流通

3. 金融与财务管理

4. 律所经营与法务管理

(二)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全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两种,考生可将户口、档案转入我校。
   1. 全脱产 MBA ( Full time MBA ):学制两年,全脱产学习,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2. 在职 MBA ( Part time MBA ):学制三年,业余时间在职学习,周末和晚上上课。

(三)招收人数: 2010 年招收工商管理硕士( MBA ) 100 人。

(四)学费: 6.8 万元人民币(分两次缴纳,第一学年 3.8 万,第二学年 3 万)

五、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之内 ,学完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联系方式

2010 年报考我校 MBA 的考生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及其他通知等,均在我校网站公布或下载。

MBA 教育中心网址: http://mba.cupl.edu.cn

联系电话: ************ 、 58908537

传真: ************

电子邮箱: zfmba@cupl.edu.cn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学院路校区)新 1 号楼 A300 室。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址: http://gate.cupl.edu.cn/yzb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zfyz@cupl.edu.cn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学院路校区) 1 号楼 304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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