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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3法律硕士(司法文明)生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
       2013年培养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实施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法律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3年面向全国招收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该专业学位研究生由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三所院校著名教授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协同单位资深法官、检察官授课,培养具有司法文明素养,适合司法实践需要的高级法律人才。

  一、培养目标
  适应国家司法文明建设的迫切需求,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法治国家建设和司法实践需要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提升在司法文明领域的人才培养水平,扩大中国司法文明的世界影响。

  具体要求:
  (一)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法律职业伦理规范。
  (二)吸收人类司法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培养掌握科学的司法理论、先进的司法制度、公正的司法运作和理性的司法文化的卓越司法精英;系统掌握司法职业所要求的司法理论知识与方法,提高司法能力,促进公正司法。
  (三)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20名
  专业名称:法律(非法学)
  专业代码:035101
  研究方向:司法文明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2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须先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3.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研招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提交报名信息前,要仔细核对“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关键信息。提交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上述三项信息均不允许修改。此时,考生若要修改,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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