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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硕士生报考现场确认通知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阶段已经结束。报名日期由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过期不予补报。
通过第一阶段网上报名并选择中国传媒大学考点(考点代码:1133)的考生,根据北京市网报公告,需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中国传媒大学考点不接收现场缴纳报名费。考生在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请考生仔细阅读如下现场确认有关说明:

  一、信息核对
  因考生网上填报的各项信息十分重要,请仔细核对。 现场确认期间,我校报考点原则上不为考生修改报考信息。
  1.请考生登陆http://yz.cuc.edu.cn/sbm核对网报信息。
  2.如信息真实准确,请预约现场确认时间。
  3.如考生填报的自然情况(如性别、民族、证件号码、考生来源等)有误,请考生下载《考生信息修改申请表》,携带填写完整的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现场确认时提交到指定接待处。由我报考点查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取复印件后决定是否准予更改信息。但考试方式、报考单位、专业、院系所、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等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二、现场确认预约
因中国传媒大学考点考生人数较多,为确保现场确认安全有序,请考生,于11月5日至12日期间,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cuc.edu.cn/sbm)预约现场确认时间,打印现场确认预约单,并按照预约时间到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完成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1.时间: 11月10日-1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6:30
  2.地点: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44号楼5层)
  3.需要携带材料: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所在地为北京市并完成本学期注册手续)。
  ②往届生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卡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或工作所在地为北京市)。
  补充说明:
  ①学生证丢失的考生,请到学校教务部门开具在读证明(证明材料要附有照片、学号、入学日期、学制及获得毕业证书类型等信息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参考格式《学生证补充信息证明》)。
  ②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此临时身份证仅在现场确认时有效。初试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能参加考试。
  ③未办理身份证军人,需出具《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
  ④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提供学生证原件;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未按要求提供学生证或学历证书原件的考生不予确认,报名无效。
  4.请考生提前复印并装订好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①现场确认预约单,下联《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处签名;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生证复印件(或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④户籍卡或工作单位证明复印件(仅往届生提供)。
  5.现场确认流程
  ①如网上信息核对有误,请先到指定接待处提交《考生信息修改表》后,继续如下程序。
  ②现场验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核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需完成本学期注册手续)原件;
  往届生:核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户籍卡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毕业证书原件;
  ③提交预约单及复印材料并现场照相(蓝背景)
  ④完成现场确认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专业、广播电视领域01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新闻与传播领域06口语传播实务方向的考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上述专业、方向的考生需在2013年12月1日-15日之间(以邮戳为准)寄交考生本人的“播音主持作品”创作光盘,内容要求参见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2)一律用EMS特快专递邮寄(不要用其他快递或包裹形式邮寄)。考生也可自行交到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光盘作为初试考试科目的一部分,其外盒、外表及录像内容中不得有考号、姓名、考生所在单位等有关考生信息,此类内容在《回执条》中写明并夹放在光盘外盒内,《回执条》切勿贴在光盘上。违反上述规定或逾期未寄出者按考试违规或缺考处理。
  (4)考生于12月1日起,到中国传媒大学研招网下载打印“播音主持作品”创作光盘“回执条”。
  (5)考生可通过我校研招网“邮件查询系统“查询接收情况。
具体通知请考生于2013年11月底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http://yz.cuc.edu.cn)查看。
  2.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3.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认真阅读考场守则,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请考生仔细阅读教育部发布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我校考点多年来查处了多起手机违纪、自造通信设备作弊、夹带资料作弊等行为。其中考生手机违纪占90%以上,主要表现为进入考场手机未关机或未放到指定位置、考试期间手机铃响或闹铃响等,此类违纪行为的处理结果视情节轻重为“各科考试成绩无效”或“取消该科目的考生成绩”,请考生引以为戒。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社会上的辅导班都与我校无关。
  5.考生保留好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等信息,并在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6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考生信息修改表》
  《学生证补充信息证明》
  《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
  学校地图
  校园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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