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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全国统一考试初试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初试为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具体考试科目见《中国传媒大学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时间:2011年1月15、16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初试地点:选择中国传媒大学考点的考生在中国传媒大学校内;选择外地考点的考生到考点所在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4.初试成绩:每年3月份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主页发布成绩,请上网查询。我校不再寄发成绩单,考生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成绩单到我校研招办加盖公章。

  (二)复试

  凡达到我校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分数线请登陆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请上线考生上网打印复试通知书并按复试通知书要求参加复试(http://yz.cuc.edu.cn/)。

  我校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

  1.复试分三项内容。一是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笔试;二是各复试考核小组组织的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或面试和笔试结合,一般情况下为面试;三是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复试中专业笔试科目见《中国传媒大学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他两项考试详情复试时另行通知。

  2.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下旬。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名称见《中国传媒大学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4.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硕士招生主页下载相关表格,在复试报名时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科研设想、科研成果等。各类型考生请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报到。

  ①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及复印件、学生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学习成绩表、入学科研设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及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学习成绩表、入学科研设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③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及复印件、学生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学习成绩表、入学科研设想、论文及科研成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④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准考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及专科毕业证复印件、本科段八门课成绩单、入学科研设想、论文及科研成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⑤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准考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本科结业证书及本科结业证书复印件、本科段成绩单、入学科研设想、论文及科研成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五、体格检查

  复试时体检。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按规定时间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教育部网站)的要求。

  六、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复试时见当年度复试录取办法。

  七、报考及录取类别

  (一)报考类别: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中国传媒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国家计划内定向生: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定向单位,录取时定向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回定向单位工作。此类别仅针对教育部单列计划考生。

  3.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生: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录取时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按合同书就业。

  4.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中国传媒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此类别仅限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

  (二)录取类别:

  1.非在职硕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中国传媒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在职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一律按照委托培养录取,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录取时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按合同书就业。

  3.教育部单列的其他专项计划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八、奖学金

  我校2010年开始推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设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等方面的开支。

  在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纳入培养机制改革范围,须按规定缴纳学费。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评定程序如下:

  1.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统考生主要依据其入学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来确定;推荐免试生根据复试成绩(或结合本科段综合表现)来确定。

  2.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二或第三学年,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其入学后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3.硕士研究生享受奖学金资助的期限为2~3年(由各学院及专业的学制决定),延期不享受奖学金。

  九、学习年限

  我校各专业方向学制请参见《中国传媒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方向导师及学制目录》。

  十、毕业生就业

  录取类别为在职硕士研究生及国家单列计划定向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如在学习期间发生定向或委托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按学生入学时签定的定向委培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录取类别为非在职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

  1.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考生一定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姓名等通讯信息)填写清楚。因通讯地址不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考广播电视语言传播专业各方向、广播电视艺术学专业07方向的考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考生在初试前20天须用特快专递(不要用包裹邮寄)寄交专业展示光盘,具体要求请见考试大纲。考生请确保录制的节目质量及播放格式通用性(一般DVD光盘用家用DVD机可以播放)。

  该节目作为业务一考试的一部分,节目内容中不得有考号、姓名、考生所在单位等有关内容,此类内容在回执条中写明并夹放在盒带内,违反或过期未寄出者按考试违规或缺考处理。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外界的辅导班都与我校无关。

  5.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①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邮编:100024

  ②联系电话:010-65779227、65779702

  ③电子信箱:yzhb@cuc.edu.cn

  ④我校主页:www.cuc.edu.cn

  ⑤研究生招生网主页:http://yz.cuc.edu.cn

  研究生招生咨询:http://yz.cuc.edu.cn/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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