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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长江科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三)复试和体检
  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能力测评、专业知识考核、英语水平测试、体检和政审,复试以面试为主。时间请关注我院网站通知。
  1.综合能力测评。每位考生向复试小组作5分钟情况介绍,主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课程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课程实验和科研实习情况等。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2.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看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3.英语水平测试。以翻译、阅读和听力等形式,进行专业和非专业的英语语言交流。主要考查考生听、说、读的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4.体检和政审。体检在我院指定的医院进行。
  (四)拟录取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经复试后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且报考材料完整的由研究生部对拟接收的申请者寄发拟接收函。
  2.收到拟接收函的考生请及时到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考生被接收为推免生后,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持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推荐免试资格不予保留。
  4.通过复试确定的推荐免试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一经发现,取消推免生资格。
  5.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须在统考生复试期间向我院研究生部提交大学本科最后一学年的学习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一学年所学课程及全部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我院核查无误后,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费及资助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我院将构建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按我院即将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我院除了按规定为每位同学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及学生平安保险外,还提供一定比例的医疗费院补助。
  研究生在我院参加科研工作及撰写论文期间入住配有空调、洗衣机等生活设施的研究生公寓,每间住2人。
  我院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招办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院攻读硕士学位。我院对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在报到入学后将一次性奖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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