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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司函[2006]4号)以及《重庆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2016]7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今年土木工程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资格分数线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分数线为我校划定的复试资格分数线。

  二、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名单

  组长:刘汉龙

  副组长:张川

  成员:李英民、阴可、华建民、傅剑平、刘界鹏、刘新荣、张亮亮、姚刚、周小平、刘星、陈朝晖、杨溥、何培斌

  秘书:伍云天、李江涛、王蔚佳

  三、体检

  3月14日—17日期间,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到学校A区、B区校医院体检,体检费35元/人,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一张(体检用)。

  四、复试时间和录取工作

  1、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3月17日-3月19日;地点:重庆大学(B区)第二综合教学楼(B二综)。

  复试考生于2016年3月8日后可上网下载复试通知书(网址:http://yz.cqu.edu.cn)。

  2、报到及资格审查

  2016年3月17日15:00-17:00,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凭复试通知书(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考生本人的复试通知书)到重庆大学B区第二综合教学楼(B二综)一楼大厅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3、复试报到所需要的资料:

  1)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

  2)第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一张(复试考核表用);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准考证载明学籍学历异常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至重庆大学研招办,不能提供者,不予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8)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

  9)复试费150元;

  10)获得我院2015年暑期学校优秀学员的上线考生,携带以上报到材料、“2015年暑期学校优秀学员”证书及复印件和免复试申请书,履行报到手续。

  4、复试内容和具体时间安排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力口语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3月18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笔试,具体时间见下表,考试地点报到时在B二综合楼一楼大厅查询。


  备注:

  1)科目3选择《桥梁工程》的,录取后只能选择“路桥方向”或者服从调剂;

  2)科目3选择《岩石力学》的,录取后只能选择“岩土方向”或者服从调剂;

  3)科目4选择《工程地质》的,录取后只能选择“岩土方向”或者服从调剂。

  (2)3月19日进行专业综合面试与英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报到时在B二综合楼一楼大厅查询。

  5、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求和作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占50%、复试笔试成绩权重占35%、复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权重占10%、复试外语面试成绩权重占5%),并以最终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笔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35%+复试专业综合成绩*10%+外语面试成绩*5%。

  报考我院学术型研究生申请转入专业硕士的考生,必须满足调出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且同时满足申请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并在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硕士学生录取完成的剩余名额内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6、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开始,实行全收学费制度。

  五、复试结果

  1、复试成绩公布

  3月21日下午14:30时,在土木工程学院网站上公示所有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2、确定研究方向(时间:3月21日下午15:00)

  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同时确认研究方向。

  3、确定指导教师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并确认研究方向后,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指导教师。

  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见重大校研(2016)7号“重庆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六、2016年6月下旬发录取通知书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土木工程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咨询: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符合面试资格的同学请实名制申请加入QQ群:208477394。

  土木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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