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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5年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15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冯海亮副组长:罗晓梅
  成员:周斌冯清平姚渝春
  2.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江齐邓诚胡燕杨安金建华余小丽罗琳
  3.复试专家组
  组长:彭静(教授)
  成员:冯海亮(教授)符云清(教授)蒋华林(副研究员)龙藜(副教授)
  二、复试资格分数线
  2015年报考我院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资格分数线与学校划定的复试资格分数线相同。
  三、调剂
  1.申请调剂复试的条件
  经学院研究决定,2015年我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调剂复试相关条件如下:
  (1)初试成绩要求
  总分:320分以上;满分100分的科目单科53分以上;满分150分的科目单科90分以上。
  (2)考生报考学科与所调剂的学科相同或相近,不接受跨学科的调剂。
  (3)本科毕业于“985”工程、“211”工程及行业特色高校生源优先接收。
  (4)校内调剂程序:凡报考重庆大学且初试合格考生但未能在一志愿学院录取的考生,先到所报考一志愿的学院申请取消复试后在“研究生院MIS系统”中进行校内调剂志愿的填报。
  (5)校外调剂程序:进入重庆大学MIS系统中“校外调剂名单管理”(学生登录入口:http://syk.cqu.edu.cn)填报调剂志愿。
  2.调剂时间期限:我院接收调剂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22日。
  四、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5年3月18日8:30-11:30,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凭复试通知书(3月16-22期间登录网址:http://yz.cqu.edu.cn下载复试通知书)到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行政楼大厅(重庆大学C校区)报到,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取得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也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凭有效证件(不需要复试通知书)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两张,用于复试考核表和体检;
  (2)复试通知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调剂复试的考生带初试成绩证明、初试准考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的毕业证书、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准考证和手机短信息载明学籍学历异常的考生,应届生在复试时需提供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详细说明学籍异常的原因;往届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试前须将上述材料提交到重庆大学研招办,不能提供充足证明的,不予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到流程
  (1)签到,确认信息;
  (2)填写收取正式录取通知书的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需准确,否则因此造成通知书不能送达的后果由本人负责。校内考生写学院名称。若地址有变请致电************。(正式录取通知书预计在六月底发放,请确认通信地址能收到录取通知书)
  (3)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交验相关材料;
  (4)财务室交复试费150元;需要住宿交住宿费50元/天。
  五、体检
  3月16日-20日到学校A区或B区校医院体检,非重庆的考生于3月18日上午报到后,下午前往A区或B区校医院体检。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参加集中体检,体检费35元,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一张(体检用)。校外调剂生需要直接告知校医院为校外调剂生,无复试通知书。
  六、复试时间和录取工作
  1.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3月18日晚上18:30,召开复试生会议,宣布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地点为C校区第二教学楼C2202教室。
  3月19日上午9:00-11:00为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为C校区第二教学楼C2202教室。
  3月19日下午14:30-18:00为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为C校区第二教学楼C2202教室。面试候考为C校区第二教学楼C2204教室。
  2.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教育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参考书目为333教育综合考试大纲。复试具体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说测试、专业综合面试。其中笔试(满分100分),面试(含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英语听说测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录取成绩计算
  (1)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求和作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占50%、复试总成绩权重占50%】。复试总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英语听说测试以及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成绩加权求和产生【专业课笔试占40%、专业综合面试占40%、英语听说测试占20%】,复试总成绩总分100分。
  (2)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40%+英语听说成绩×20%
  考生最终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
  (3)成绩说明
  复试专业课笔试低于60分者,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课程中任一门课程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2015年6月下旬发录取通知书
  八、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3-65118703复试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23-65118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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