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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有关省级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考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地点交纳报名费、照相、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二)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地点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报具体时间和网址,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汇总后,于6月30日在该学位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公布。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中旬,应于2009年7月20日前完成。由各省级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具体安排,并在网报阶段告知考生。
  (三)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四)专业学位代码410100。
  五、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现场确认时由现场确认点打印带本人照片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考生将资格审查表原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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