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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精神以及教育部印发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按照《中国农业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研生[2018]20号)要求,结合我院特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推免生进行全面考察、综合评价、并择优录取。我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经管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郭沛(组长)、司伟、任金政、张瑞海、尹金辉、杨欣、陈琰(秘书)

  二、复试资格

  学院将分批通过邮件向获得复试资格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且在24小时之内回复邮件确认“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方有资格进行资格审核及复试。

  三、资格审核

  9月26日上午9:00-11:30,经济管理学院行政楼109室,交纳复试费100元,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需携带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直博生申请表》(原件1份)。

  2.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者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个人简历。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及其它可证明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A4)各1份装订成册。

  注意:上述材料不再返还。未获得正式推免资格,原件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未成功交纳复试费的,不得参加英语口语测试及专业面试。

  四、系统报名、确定复试通知

  所有获取复试资格的推免生,应于9月28前日登录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照网站要求登记注册,填写报考志愿,并在9月28日17:00前接收、确认我院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未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报名、未参加复试以及填报虚假信息的推免生不得被录取。

  五、复试流程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意识、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对专业学位硕士生还将进行应用能力的考查。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构成如下:

  ----笔试:满分10分(闭卷,50分钟),主要考察英语水平和逻辑思维能力。

  ----英语口语测试:满分10分,主要考察英语听说能力。

  ----专业面试:满分80分,主要考察思想政治、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等。

  1.笔试

  9月26日上午8:10-9:00,全体考生,考场安排见当天一层公告栏。

  2.英语口语测试

  9月26日上午9:30开始,全体考生,行政楼一层教室。测试名单及次序将在109室(待考室)公布。

  3.专业面试

  9月26日,9月27日进行专业面试。

  所有参加专业面试的推免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入场后交给面试小组秘书核验。分组安排见下表,名单及次序见当天考场门贴。
 

分组

专业

时间

考场

第一组

农业经济管理

9月26日上午9:30开始

行政楼209室

第二组

金融硕士

9月26日上午10:00开始

行政楼212室

第三组

企业管理、会计学、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9月26日上午9:30开始

行政楼208室

第四组

金融学、国际贸易学

9月27日上午8:30开始

行政楼208室

第五组

会计硕士

9月27日上午8:30开始

行政楼212室

  六、注意事项

  1、所有获得复试资格的学生必须全程参加笔试、英语口语测试和专业面试,方可获得有效复试成绩。无复试成绩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均不能被接收。

  2、申请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但未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本院推免生,可以于9月27日上午8:30前到行政楼220室提交申请,放弃在农业经济管理组面试成绩并参加第四组(金融学、国际贸易学)面试。

  3、复试结果在当天专业面试结束后12小时内在学院行政楼二层公告栏内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4、具有拟接收资格的考生须于9月28日下午5:00之前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确认接受我院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接受录取者视作放弃录取。如有放弃拟录取,名额将按照复试成绩排名(复试成绩须合格)向下顺延,并以电话的方式通知,接到通知的顺延推免生,需在1小时内登陆推免生服务系统并确认接受我院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

  请保持手机畅通,否则因无法联系造成未被拟录取的后果,由推免生本人负责。

  注意:放弃在农业经济管理组面试成绩并参加第四组(金融学、国际贸易学)面试的推免生,在农经组无递补资格。

  5、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确认拟录取后,请尽快到学院220室领取《导师接收意向表》经导师签字确认后,于10月9日上午11:30前交至学院220室,外地考生可由接收导师代为提交。

  6、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后,经学校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7、拟录取的所有类型推免生均需按照学校及学院公布的相关标准缴纳学费。

  8、拟录取之后考生不得更改个人身份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姓名、出生日期等,否则造成不能录取、不能入学注册等问题,责任考生自负。

  ※校内特殊类型推免生(含支教团、辅导员、特殊贡献、少数民族骨干生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导师接收原则

  1、接收学术型硕士的导师,每位导师只能接收1名学术型硕士推免生(含学术专长推免生),并占该导师当年录取指标。同时招收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的导师,可招收学术型硕士推免生1人和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1人,不得放弃学术型硕士名额改招专业学位硕士2人,且当年录取研究生总数不得超出研究生院规定的基本规模数。

  2、只接收专业学位硕士的导师,每位导师原则上最多接收1名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并占该导师当年录取指标。同时招收金融硕士和会计硕士的导师每个专业可接收1名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并占该导师当年录取指标。导师当年录取研究生总数不得超出研究生院规定的基本规模数。

  3、接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支教、特殊贡献、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不含学术专长)特殊类型推免生,由学校增拨招生计划(每位导师最多可接收1名),但接收导师当年录取研究生总数不得超过研究生院规定的最大规模数。

  我院根据本次推免生拟录取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批复试,并于9月30日在网上公布。如未公布,则视为我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已经结束。

  ※拟接收硕士推免生的导师请查阅学院网上复试时间和地点,并前来复试现场考察学生。

  本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解释权为经济管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经济管理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监督电话:************。

  经济管理学院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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