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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师大珠海分院艺术硕士研究生简章

  六、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学制、学费、住宿
  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艺术硕士录取后,于2015年9月入学,以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三年。
  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艺术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总计为每人5.5万元,分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学费总额的三分之一。
  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艺术硕士研究生学习、生活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住宿费标准:二人间2800元/人·学年;宿舍内设施:带卫生间、阳台、空调、每人一套组合式家具,包括:钢架床、衣柜、写字台、书架等;每间宿舍一部IC卡电话,每人一个宽带网接口。
  学生在校期间按照珠海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参加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师范大学的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入学时可向银行申请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是否获得贷款,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八、招生信息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
  咨询电话:(0756)6126909,传真:(0756)6126837;办公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乐育楼A座二楼;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邮政编码:519087。
  (2)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2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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