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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舞蹈学院招收艺术硕士学位人员录取公告

  一、录取原则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的文件精神,遵照国家对艺术硕士(MFA)要求,我院明确复试要求及复试程序,对符合条件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了严格全面的复试。
  依据《北京舞蹈学院2014年招收在职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拟复试及拟录取原则》,现将拟录取结果公示如下:舞蹈表演、编导、音乐剧、艺术设计四个类别。
  二、成绩计算办法
  政治理论满分100分,以合格与不合格计,成绩不记入最后总成绩;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每科满分150分,按照专业成绩占80%,专业理论占20%分配权重计算。成绩记入最后总成绩,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拟录取。
  三、拟录取人数与分数线
  1.舞蹈表演(含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拟录取42人,录取分数线为125.28。
  2.编导:拟录取29人,录取分数线为124.88。
  3.音乐剧:拟录取1人,录取分数线为135.8。
  4.艺术设计:拟录取6人,录取分数线为140.6。
  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68935749
  相关附件:2015在职mfa网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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