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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拟定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指标:

  学术学位硕士72名(已招收推免生8人,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3人)

  二、复试分数线:

  医学:政治50分,外语50分,西医综合:185分,总分:315分;
  理学:政治50分,外语50分,业务课1、2均为90分,总分:315分。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

  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德银、蒋明
  副组长:何小华、孟威
  成员:何立、宋俊杰、侯炜、赵正安
  秘书:谭骏、詹莉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复试标准、实施细则和审查录取名单等事宜。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相关系(室)主任及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5人组成,另设复试秘书1名。复试小组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具体完成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的评分工作,并根据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提出:同意录取、建议调剂相关专业、不同意录取等意见。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由各二级学科复试小组组织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考查学生英语的实际运用能力。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思维能力、综合素质、培养潜力以及心理素质等;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以上各项满分均为100分。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五、复试时间及安排:

  1、上线生复试安排:
  3月28日上午11:00前到基础医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报到及进行资格审查,并查看具体复试安排;如考生不按时报到或不参加复试则视为自动弃权。
  2、调剂生复试安排:
  4月6日上午11时前往基础医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报到及进行资格审查,并查看具体复试安排,如考生不按时报到或不参加复试则视为自动弃权。
  3、心理测评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考生总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中:专业课笔试10%,英语听力、口语测试15%,综合面试25%)。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0.5+专业课笔试成绩×0.1+英语听力、口语成绩×0.15+综合面试成绩×0.2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奖学金:

  奖学金的分配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文件精神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调剂复试:

  我院将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接收校内、外的调剂考生。
  1、校内调剂
  我院按照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的原则接收校内培养单位调剂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我院和调出学院的分数线方可申请调剂(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建设大学全日制毕业生只需达到我院分数线即可申请调剂)。
  2、校外调剂
  我院按照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的原则接收校外调剂生,调剂考生的毕业与原报考单位须均为高水平大学,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及我院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双上线”)。
  校外调剂生须报学校审批后方可进行复试、初录,并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发放《调剂接收函》。

  九、破格复试

  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属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人才,需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门组织面试考核,通过后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详细说明考生个人信息及破格理由。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定。生源充足(含调剂)的专业不得破格复试。

  十、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调剂生因生源来源不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一、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也可向培养单位提交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含应届生所在学校进行的毕业体检),需包括胸透、血常规等项目。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二、信息公开:

  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7—68759310,邮箱:wbmky@163.com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电话:027—68754125,邮箱:wdyzjc@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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