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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一、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
  二、享受普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享受普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经统招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的研究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4.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二)普通奖学金的标准
  1.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指应届毕业生及其他非在职人员,下同)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200元。
  2.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20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40元。
  3.普通奖学金一年按10个月发放。
  三、优秀奖学金的享受条件和标准
  在校研究生符合享受普通奖学金条件的基础上,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者,有资格评定优秀奖学金。
  1.优秀学生干部奖
  在职的学生干部(包括班干部、党团干部及研究生会干部),对自已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团结同学,对所分配的工作认真负责,配合学校管理部门,做好工作,积极发动同学开展集体活动,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学年平均成绩80分以上者。评定比例为全体干部的10%,奖金2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2.三好研究生奖
  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学年平均成绩85分以上,被评为年度校级三好研究生,奖金200元,评定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总数的10%。(每学年评选一次)
  3.优秀学位论文奖
  学位论文在参加答辩时,被评为优秀论文,奖金600元。评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答辩总人数的10%。
  以上奖励均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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