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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医学院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西中医学院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院 2009 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规模数为 50 名(实际招生规模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包括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面向全国招收有志于中医药科学事业的报考青年。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3 .同等学力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 9 月 1 日),除参加统一科目的考试外,还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时通知考生。录取后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②核心刊物发表中医药类专业文章至少一篇;

  4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 .身体健康状态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

  1 .报名形式: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

  2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0日--31日 9:00--22:00

  应届本科生可提前报名:2008年9月18日--24日

  3 .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程序请考生密切留意有关通知;现场报名地点由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

  4 .报名注意事项

  (1 )备注栏填写所报考研究方向;

  (2 )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或有误,影响正常考试和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科目

  1 .初试: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科目为三门:政治(满分 100 分).外语(英语,满分 100 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 300 分):中医综合(涵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具体内容以 2009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医综合》考试大纲为准。

  2 .复试要求及内容

  (1 )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初试分数线要求;

  (2 )考生资格认定合格;

  (3 )体检合格;

  (4 )复试包括:①专业课笔试考试:我院按照二级学科专业命题;②专业与综合素质面试; ③英语口语.听力测试;④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在复试通知中注明。

  五、考试时间
  
  初试: 2009 年 1 月10日--11日

  复试: 2009 年 4 月(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六、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

  1.对第一志愿考生优先考虑公费指标,鼓励优秀本科生第一志愿报考山西中医学院。

  2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生,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按当年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委托培养硕士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他福利待遇由考生单位负责,并向我院交纳委托培养费每人每年 8000 元。

  4 .自筹经费硕士生每人每年缴纳培养费 8000 元,自筹经费生不发放生活补贴,但户口.党团关系.人事档案等可迁来我校。

  5 .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协议书。

  6 .研究生就读期间,须按规定缴纳住宿费。

  7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学校拨出专款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同学提供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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