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国家激励本科学生勤奋
全校各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国家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和培养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文件精神,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现就我校开展2014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2014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组的通知》(校党办字[2010]15号)文件精神,成立2014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张虎芳
副组长:周富国
成员:监察室、学生处、团委、教务处、招生办、各学院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分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科带头人及专业教师等为成员的5~7人的推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推荐和接收工作。
二、推荐工作
(一)推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健康向上,在学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根据国家文件不包括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对口升学学生、面向基层招收的各类有实践经验的学生、独立学院学生)。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达到同等水平)或根据学校组织的外语统一考试成绩要求。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读期间必修课成绩绩点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20%,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在读期间必修课成绩绩点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40%,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须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所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必须要进行公示。
5、今年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各方面综合表现优秀的主要学生干部可推荐就读我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具体选拔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制定具体的评价考核办法,按照学院推荐,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研究生学院联合审查确定,接收学院复试录取,招生办公室公示备案,纪委(监察室)监督等程序开展。选拔对象在满足以上1、2、3条件的基础上,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在读期间必修课成绩绩点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50%。
(2)中国共产党党员,且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不少于2年。主要学生干部具体指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两级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
(3)在读期间曾获校级以上奖励。
(二)名额分配
1、根据教育部文件通知,我校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本年度向我校下达的推免生总名额为59名,其中学术型推免名额37名,专业学位推免名额22名。学术型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5—3年,符合条件者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名额不能用于学术型研究生推荐使用。
2、我校推免名额分配依据:各学院2014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各学院2014年硕士招生专业数量及学科发展需要。各学院在学校规定的推免条件下不能完成的名额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抽回,全校协调使用。
3、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本学院的推免工作事宜,综合平衡好推免名额在各专业分配使用,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必须向本院学生公告和公示。
4、各学院具体的推免生名额见附件,其中推荐优秀的主要学生干部就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名额为4名,面向全校各学院选拔。
三、接收工作
(一)各学院应积极做好从校外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的推免接收工作,鼓励“推免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攻读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应获得自己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三)申请攻读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校推免生应提供:
(1)《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外校推免生应提供:
(1)《山西农业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或推荐资格证明信;
(3)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优秀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TOEFL成绩(600分以上,两年有效)证明1份、或GRE成绩(2000分以上,5年有效)证明1份;
(6)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四、工作程序
9月23日~9月24日,各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的“推免生”工作方案(报招生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对学生进行“推免生”政策宣传。
9月25日~9月30日,接收学生申请,根据学生申请,按照推荐条件公示初选名单并组织复试。各学院在考查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全部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和复试排名,研究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10月8日,各学院将确定的推免生名单报表、外单位或跨学院接收函、《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免生每人一份)等相关材料报学校。
10月9日上午,推免生空腹到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推免资格。
10月10日,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后,在校园网上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对推免生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学校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10月23日,报送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
五、其它
1、推免生必须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否则我校将不受理其申请。
2、推免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但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考试。
3、推免生未参加我校复试的我校将不予录取。
4、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参加毕业就业,否则将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特此通知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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