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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上海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上海大学法学院是一所培养法律人才的学院。学院师资实力雄厚,院长沈四宝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学院现有教授、副教授40余名,其中大部分教师拥有博士学位和国外留学经历。
  学院与上海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和多个著名律师事务所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并建立了一批学生实习基地,为学生理论联系实践、学以致用创造了条件。法学院学生在市、校组织的各项演讲比赛、辩论和知识竞赛中多次获得优异成绩。
  上海大学法学院培养的学生在上海司法界具有良好的口碑,沪上许多著名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都出自本学院。2007年上海市评选的十大东方大律师中,有四人是我校法学院的校友。上海大学法学院为上海及长三角输送了大批法律专业人才,已成为沪上法学教育建设高地。
  一、教育特色和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法律硕士的目标是:法学院按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的教学理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勇于进取、善于创新、掌握法学理论和思维方法,熟悉我国法律,能够从事各类法律实务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二、招生规模:75名
  三、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四、学制及学习方式
  在职法律硕士学制三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两年,学位论文撰写时间为一年。因特殊原因,经学生申请并由学校批准,可延长半年至一年毕业。学制及学习年限包含授课时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
  学习方式: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学员将采取在职不离岗的形式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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