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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五、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法律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法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三年共收取学费36000元。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我校法学院针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结合法学院教学科研的特色和优势,制定了自己的教学培养计划。
  学生按照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要求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六、考试科目
  全国联考科目:
  (1)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2)外国语(报考我校仅限英语语种)
  我校组织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及面试
  面试内容和形式由法学院根据培养要求,结合其他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并在面试前通过上海大学研究生部网站()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查询上海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www.law.shu.edu.cn)。
  七、报名与考试事宜
  (一)考试时间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于10月28日8:30-11:30(专业综合),14:30-17:00(英语)。
  (二)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个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考生在201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以下简称“学位网”)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3)。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学位证上使用。
  7月13日至16日,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样表)》(附件4),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见下表),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工作流程图见附件5。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上海考区现场确认点:

现场确认点
地址
地点
日期
时间
同济大学
四平路1239号
瑞安楼底楼大厅
7月13日—16日
8:30-11:30
13:00-16:00
周六、周日照常办理

  上海地区考生报名费缴纳方式另行通知,并在“上海招考热线”(http://www.shmeea.edu.cn)发布有关公告。
  外省市报名并参加考试的考生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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