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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体育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山东体育学院(www.sdpei.edu.cn)是山东省唯一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体育院校,始建于1958年。是以体育学科为主,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的应用型专业体育院校。2003年获得国务院学位办硕士学位授权;2005年获得全国首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现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包括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康复学、运动人体科学与民族传统体育学5个二级学科和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3个体育专业硕士学位领域。现面向全国招收统考及推荐免试资格研究生。

  学院现有济南和日照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06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56.01万平方米;全院教学训练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为7515.44万元;建有13个体育相关学科实验室,134个校外实习基地;图书馆馆藏文献量(纸质类)69.44万册,中外文期刊(纸质类)600种;数字资源47276.36GB,电子图书3000GB。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务院体育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名、体育教育训练学“泰山学者”岗位1名、全国优秀教师7名、省级优秀教师5名、博士生导师6名、硕士生导师99名。学院还拥有一批运动技能突出、运动成绩优异、业务素质过硬的术科师资队伍。其中,运动技术等级达一级的有31人、达健将级的有47人(含5名国际健将),占术科教师的30%。他们当中有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亚锦赛、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23个。还有国家级裁判21人、亚洲级裁判2人、国际级裁判6人。

  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教育学院成立于2006年,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要,组织开展了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实践教学等方面的改革与实践,取得了突出成果。2009年,我院“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价指标的研究”获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2014年,由我院研究生教育学院吴耀宇教授主持的“体育学研究生整合共享教育模式探索与实践”获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在2008、2009、2011、2013、2014年山东省百篇优博、优硕论文评审中,我院硕士研究生韩炜、姜萍、郭伟严、贾婧媛、田诗彬5位同学的硕士论文获得山东省百篇优博、优硕论文荣誉称号。2011年山东体院研究生教育学院被评为山东省思想政治先进集体;2011年被评为“省级先进班集体”;研究生教育学院篮球队获2010年和2011年山东省研究生篮球比赛第一名,2012年山东省篮球比赛第三名。

  学院不断加强体育科研工作,先后承担国家社科项目2项、国家科技部项目1项、国家体育总局项目11项、省科技厅重特大科技攻关项目4项,厅局级课题百余项,运动训练器材专利多项;先后获得国家体育总局软科学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2010年山东体育学院科研人员承担完成的山东省重特大专项《山东省备战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科技夺金工程及科技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目前学院拥有《山东体育学院学报》和《山东体育科技》两个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其中《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4年、2008年和2012年连续三次被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山东体育科技》2012年被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两个期刊在省新闻出版局的期刊评审中均被评为“山东省优秀期刊”。

  积极搭建国际化研究生培养交流平台。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泰勒分院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和学分互认的校际交流平台;与台湾市立大学签订研究生培养交流协议;与上海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签署“五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每年联合招收并培养1名博士研究生。同泰山学院、齐鲁师范学院、菏泽学院,山东省体育科研中心、山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山东省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山东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泰山集团、爱动公司等单位建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山东体育学院本着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执教理念,充分发挥了自身的特色和优势。欢迎有志之士报考山东体育学院。

  招生单位: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教育学院

  学校地址: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邮编:250102

  电话:0531-8965511189655108

  邮箱:80071882@163.com

  二、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

  (1)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山东体育学院2017年面向全国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85人(以教育部下达的最终招生计划数为准),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收125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收60人,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考生可登陆山东体育学院网站(www.sdpei.edu.cn)或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教育学院网站(www.sdpei.edu.cn/?action-yjs)查询招生专业目录、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及要求。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12日前,由各省级招办自行确定公布。

  (2)现场确认地点: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试

  1、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初试日期和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

  时间科目分值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12月24日下午英语一/英语二100分

  12月25日上午专业基础综合300分

  4、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基础综合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参考书目见附表。

  5、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由我院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我院网站通知http://www.sdpei.edu.cn/

  (2)对以同等学历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一律加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四)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型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布的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五)录取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并按照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14]6号文件要求缴纳研究生学费,学术型硕士7000元/年,专业型硕士8000元/年。目前尚未收到国家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通知,暂时按去年收费标准执行26000元/生。我院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院审批,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六)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我院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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