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焱,教授、硕士生导师。
山东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检察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济南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常务理事、济南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山东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山东法学教育协会理事,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民建山东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民建山东省委委员。山东省十届省政协常委,山东省第九、十届政协委员,山东省第九、十届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济南市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济南市第十三、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三级人民监督员。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员。1985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在山东财经大学(原山东经济学院)任教,高校教龄27年。现在中国海洋大学攻读环境法学方向博士学位。期间,曾到美国圣荷西州立大学、香港知识产权署访学交流。到英国埃塞克斯大学、朴里茅斯大学、西班牙皇家理工学院等大学进行学术交流活动。1992—1993年,曾脱离现职到上海复旦大学法学院进修国际经济法专业,以全优成绩结业,并获国际经济法专业单科结业证书。
1997年4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培训学习,1999、2000年,曾到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进行访学。1999年、2000年,参加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的法律诊所课的教学、实践及培训,并首次在山东省高校开设该课程。2008年,参加了美国太平洋大学的杭州承办的“美国庭审抗辩技巧工作坊”并取得结业证书。出版了《如何打赢买卖合同官司》(2005山东人民出版社),主编了《新编经济法》、《中小企业法律法规五日通》(2007经济科学出版社)等教材十余部。发表了《亲亲相隐与正义缺失》、《公民权利诉求的合法性及其实现》、《从世遗景点门票涨价到听证会解读》等论文数篇,主持并参与了中国法学会、山东省社科、省软科学多项研究课题。曾获山东省法学会社会科学学术类三等奖、优秀奖,曾获得过一些教学、科研和其他领域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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