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凤真,女,教授,硕士生导师。
民法学教研室主任,不动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经济学院优秀教师,山东省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山东省优秀指导教师。
山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土地学会理事、济南市仲裁委仲裁员。主讲《民法学》、《物权法专题研究》、《民商事判解研究》等多门本科和研究生课程,山东省重点基础建设课程《民法学》主持人。主要研究方向为物权法与农村土地制度,在《齐鲁学刊》、《东岳论丛》等发表论文40余篇;参加国家级课题1项,主持和参与山东省社科规划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等课题10余项;著作2部(合著);获山东社科论坛一等奖等科研奖励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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